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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花桥国际商务城可逸兰亭小区的曹女士没有想到,当初的“省电”小举动,换来现在的一纸罚单。12月21日,花桥供电部门与公安部门联手开展了反盗电专项行动。据统计,今年1~11月,供电公司共查处窃电家庭和企业76户,追补电量24万余千瓦时,追补电费17万余元、违约使用电费50万余元。
当天,花桥供电部门工作人员根据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显示的异常情况,来到曹女士家稽查核实,发现其电表被私自进行了改装。根据《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工作人员当场要求曹女士补缴电费和违约使用电费1.6万余元。对此,供电公司营销部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这样的行动,加强用电安全知识宣传,对窃电用户形成震慑,呼吁市民合法用电,爱护电力设施。
据了解,为有效打击窃电违法行为,确保冬季供用电安全可靠,供电公司全面部署,坚持“依法治电”“打防结合”原则,重点对电量异常客户进行突击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据介绍,在我市发现的偷电方式主要有:在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故意损坏或绕开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伪造或开启供电企业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等。“其实,近几年随着‘智慧供电’建设的不断升级,不管是打开电表,还是私自接线引电,都会在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上留下记录。”花桥供电所所长毛雪东说。此次专项行动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重点对计量装置是否正常、电量异动、出口线路线损波动等情况进行分析检查,严厉打击窃电违法犯罪活动。
截至11月底,供电公司共查处窃电家庭和企业76户,追补电量24万余千瓦时,追补电费近17万余元、违约使用电费50万余元。下一步,供电公司将针对在专项活动中暴露出的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逐条落实整改,总结窃电规律和窃电技术新动向,提高防窃电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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