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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3起!

转载 王昭华2022/04/21 08:45:3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昆山发布 作者:昆山发布 15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对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
严肃查处、坚决遏制、绝不手软
今天
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又立案查处3起价格违法行为


01
花桥镇某超市涉嫌价格欺诈案

花桥镇某超市在销售部分蔬菜时使用西兰花“促销价7.98元/斤”、黄瓜“促销价7.98元/斤”、茭白“促销价9.98元/斤”等促销标价签,经查看其后台销售价格,上述商品实际并未开展价格优惠促销。


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以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价格欺诈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02
周市镇某水果店涉嫌价格欺诈案

周市镇某水果店在美团外卖平台上销售水果时,使用划线价比较的方式进行促销,如“麒麟西瓜  7-8斤”价格标示为“159元 199元”,系统后台显示划线价为商品原价,但该原价是当事人自行填写的,与事实上的原价不符。


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以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价格欺诈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03
巴城镇某超市不明码标价案

巴城镇某超市对外销售西瓜、草莓、苹果等水果时未在现场放置任何价格标签标示产品的品名、价格等。


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市市场监管局
建议消费者选择
由正规的保供单位提供的商品
注意保留消费记录
与相关经营者沟通的截屏等
以便维权时作为相关证据


责任编审 | 陈佩华 汤天伦
融媒体编辑 | 储沁
内容来源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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