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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昆山市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
1. 昆山开发区:玖珑湾花苑19幢二单元。
2. 花桥经济开发区:金都安亭家园14幢;越洋国际租售中心。
3. 周市镇:中乐新村A8号-A11号、C115号-C118号、C97号、C98号、C132号、C133号;金浦花园10幢一单元;更楼新苑3幢;横泾新村148-152号;嘉裕花园3号楼1-18号店面。
4. 千灯镇:吴家宅路以北、宏川路以南、卫泾路以西、沪博公司围墙以东的区域。
5. 张浦镇:汇源路以西、南环村路以北、庆丰桥路以东、管家厍河以南的区域。
6. 陆家镇:夏桥家园21幢。
7. 巴城镇:阳澄春晓一期20幢二单元。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二、管控区
1. 昆山开发区:玖珑湾花苑其他区域。
2. 花桥经济开发区:金都安亭家园其他区域。
3. 周市镇:中乐新村其他区域;金浦花园10幢二单元、20幢、39幢;更楼新苑其他区域;横泾新村其他区域。
4. 张浦镇:管家厍自然村其他区域。
5. 陆家镇:夏桥家园其他区域。
6. 巴城镇:阳澄春晓一期其他区域。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错峰取物”。
鉴于本次疫情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易形成社区传播,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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