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关于推广“扫码通行”的通告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昆山快讯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关于推广“扫码通行”的通告

转载 王昭华2022/05/01 10:06:1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昆山发布 作者:昆山发布 14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推广“扫码通行”的通告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趋稳,但社会面传播风险依然存在。为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大局,现就全市重点场所(单位)推广应用 “扫码通行”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开放、营业场所(单位)应根据场所性质和防疫要求,通过“扫码设备扫码”或“群众主动扫码”两种方式,安排专人落实“扫码通行”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未落实“扫码通行”的一律不得开放或营业。


二、对人流量较大的政务办事大厅、商业综合体、农集贸市场、超市等具备配备扫码设备条件的重点场所(单位),要优先配备闸机、扫码枪等专用设备,或申报应用鹿路通核查APP,对所有进出人员全部落实快速核验。所有居民小区全部落实扫码核查工作。


三、在面广量大、符合开业条件的小场所、流动性场所或配备专用设备有困难的场所(单位),应在入口醒目位置张贴“一店一码”或“场所码”,开展“扫码通行”应用。


四、广大市民群众进入各类场所(单位)时应主动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扫码通行”验证,通过出示“苏康码”进行设备扫码、快速核验,或通过“昆山市民(鹿路通)”APP扫描“一店一码”,或通过“苏周到”“苏商通”“微信”“支付宝”等APP扫描“场所码”进行防疫登记。


五、对于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人员,可以通过扫描纸质“苏康码”(24小时有效)、“场所扫码通行”他人代登记或手工登记信息等措施,满足日常出行需求。


六、各区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让群众充分了解“扫码通行”流程,指导督促辖区、行业各类场所落实 “扫码通行”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七、对拒不执行“扫码通行”措施要求的场所(单位)或人员,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八、“扫码通行”涉及的所有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疫情防控之外的任何用途。


九、“扫码通行”应用将视疫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30日


“扫码通行”适用范围

所有开放、营业的场所(单位)应根据场所性质和防疫要求,落实“扫码通行”措施。


(一)宾馆旅店、餐厅(馆)、酒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游艺厅(室)、KTV、音乐厅、网吧、桌游室、棋牌室;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健身场馆、公园、旅游景点、公共场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

(五)商业综合体、农集贸市场、超市、建筑工地、门面店(烟酒店、水果店、杂货店、书店、药店等);

(六)“两站一码头”、交通查验点(卡点)、出租车(含网约车)、公交车、旅游船等;

(七)企事业单位、行政办事大厅、居民小区、医疗机构、学校、教育培训机构;

(八)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场所(单位)“扫码通行”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流程
戳这里
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管理者如何应用“扫码通行”,具体操作流程看这里!


市民“扫码通行”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流程
戳这里
市民出入公共场所的“扫码通行”操作流程看这里!


已有0人点赞

     昆山帮展示信息侵犯您的版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昆山新闻网均为转载其他网站信息或展现任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内容,请联系昆山帮负者人(TEL:176-2526-6668,Mail:bang@toog.cn),我们会在24小时内审核处理。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专题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