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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还差一个时间表
有了路线图,还差一个时间表。
在舆情的“逼宫”下,国资委昨日召开发布会称,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接下来,就看这78家央企是真退还是假退,抑或是以退为进。“乖孩子”或房地产业务比重不大的央企可能选择一退了之,而已经尝到房地产利润甜头的央企,也许就会祭出那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老办法,或是通过资本股权的“乾坤大挪移”生成一个不起眼的公司去冲锋在前,或是“借船出海”通过投资别的房地产公司而间接获利。还有就是“拖字诀”,一边在慢腾腾地做出些剥离房地产副业的举动,一边却在守时待命、伺机卷土重来,就像央企在2009年所做的那样。
因此,如果只是泛泛而说要退出,这里面就大有文章可做,一两年是退,一二十年也是退,到底什么时候退,最终解释权反而落在了央企自己的手中。国资委虽是管理人,但同时也是资本方代表,当然希望央企能够创造出利润。央企这么多年抱着房地产业务不撒手,未必不是因为要创造利润的求情使得国资委“心软”。如果没有一个关于这78家央企退出细则的硬约束,时间一长,国资委难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且,急流勇退从来都不是轻易能做到的,如果只是依靠“窗口指导”式的劝诫,央企如何有压力退出“暴利”的房地产市场。后续监管政策一旦模棱两可,央企们就会“心领神会”。因此,如何从业绩考核上让央企高管无法因房地产利润而受到鼓励,如何将优惠政策给予和退出房地产市场挂钩,应该才是有效监管的题中之义。
涉及到利益调整,必然是一场复杂的博弈过程。但方向无疑是正确的,那就是亦官亦商的央企大量涌向房地产市场于国于民都不利。其不仅是在堆砌资产泡沫,而且醉心于在房地产业赚“快钱”,也与国家对央企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的定位有所偏离。诚然,高房价和高地价不是央企所能决定的,但央企的介入无疑让其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很难说就因为国情不同,我们的央企就不会重蹈日本大企业在上世纪90年代日本楼市泡沫破裂时的命运。
让做军工的去做军工,做烟草的去做烟草。虽然央企在房地产市场的利润前景诱人,但那决不是央企证明自己的地方。至于“法定”留下来的这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我们也希望能够有法律法规对其在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有所限制,这或许是对这16家央企不公,但却是对整个市场环境的公平。
毕竟,相似的话在2004年国资委就已讲过,但央企不为所动。因此,我们期望国资委此次表态言必有信,而不要是“嘴上严厉、手段温和”的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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